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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将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

设置相应条款加强对私募基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2-07-13 08:58:27


    近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时,有常委委员指出,修订草案设立专章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夯实了非公开募集基金行业发展的制度基础。

    非公开募集基金有法可依

    任茂东委员说,当前,在基金募集、投资运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部分条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修订草案认真总结了我国基金发展的实践经验,针对法律实施以来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了调整范围。

    任茂东说,此次修订草案的亮点之一就在于充分考虑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金融属性及其与资本市场的关联性,确立的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和安排,对于夯实非公开募集基金行业发展的制度基础、优化基金行业发展环境和增强行业的公信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基金募集和投资的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石秀诗委员说,这些年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很快,特别是私募资金增长比较迅速,但现行证券投资基金法没有对私募基金进行规范,这次修改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把私募基金纳入到法律规范的范围,保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周声涛委员说,修订草案把公开和非公开募集资金都纳入了调整范围,有利于扩大融资,也有利于确定投资方向。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爱俭说,经济转型,资本市场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现在的资本市场也要支持农业现代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展基金业很关键。这次修订草案重点增加了非公开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私募基金更适应市场运作的需要,同时,对其投资方向也作了适当的放宽,规定可以投资于上市或者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票等其他证券,这些都是重大的突破。

    防范私募基金金融风险

    王爱俭代表说,修订草案对私募基金放宽了投资的范围和权限,监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必须防范金融风险。

    修订草案第十三章的内容是监督管理。王爱俭说,翻阅修订草案发现依法履行的职责和采取的具体措施,还是完全针对公开募集基金的。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没有规定,这本身就有很大风险,她建议这一章的设置上要有针对私募基金管理的条款。

    基金投资范围要相衔接

    修订草案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非公开募集基金如何投资的内容。修订草案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经注册、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分别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基金行业协会备案。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或持有股票、债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沈春耀委员提出,这条规定了对非公开募集基金资产的证券投资范围,但是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把非公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来调整,应当明确主要投资是证券,这一点应该在第一百零七条或者其他条款中作出明确规定。他建议关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应该与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需明确界定

    本报讯 记者席锋宇 近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时,针对修订草案将以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机构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沈春耀委员认为应该对这些机构作出进一步明确。

    沈春耀说,如果成立了公司、成立了合伙企业进行证券投资活动,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其进行管辖、调整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是要界定何为“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如果成立了公司,买了一点股票,量又不是很大,就将其纳入本法进行调整,可能不是很合适。所以,他建议如果以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机构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就应当规定它是“主要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因为主要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就跟证监会、跟证券投资基金法发生关系了。如果它主要从事的是股权投资活动或者其他性质的投资活动,那就是通常所说的产业投资基金,则不属于本法调整范畴。

    沈春耀详细说明了可以成为“主要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标准。一是募集基金的50%以上投资到证券产品上;二是基金财产50%以上以证券类资产的形式存在,或者是基金资产净额50%以上以证券类资产的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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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社会影响力日益广泛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以来,市场主体逐步扩大,管理规模迅速增长,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效率稳步提升,风险控制水平明显提高,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基金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影响力日益广泛。

    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共有69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约27413亿元。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领域,陆续推出了ETF、LOF、QDII、分级基金、理财债券基金等创新产品。

责任编辑:XQ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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