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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遍田间地头 处处皆法庭

发布时间:2012-06-27 11:45:44


   2009年,河南法院改变过去坐堂问案、一判了之的做法,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在乡村院落,在田间地头,在长街短巷,妥善审理了一大批案件,得到老百姓的好评。

    一、有效途径推动巡回审判

    沈丘县人民法院在巡回审判过程中,不断总结巡回审判经验,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有效途径有四个:一是“就近”为原则,尽可能将开庭地设置在靠近乡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的地方,便于法庭在处理纠纷时,及时让乡镇干部、司法助理员、村委人员等参与其中;二是“方便”为根本,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即立案,具备开庭条件的当即开庭,对年老体弱、交通不便等人的立案,可预约上门。三是“调解”为主线,采取开庭前“明理”、开庭中“释法”、开庭后“协调”的连环调解办法,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四是“宣传”为手段,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 巡回审判便民解忧

    5月28日,沈丘县付井镇冯楼村的冯氏兄弟专程来到县法院道谢,见到院长范闽杰后他们激动地说:“多亏了你们啊,我们兄弟俩和好如初了!”

    冯氏兄弟因分地闹纠纷,弟弟起诉到法院。承办该案的付井镇人民法庭法官数次往返于两兄弟家中,了解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把法庭开到了有争议的田间地头。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和细心说和,最终使二人达成和解协议,兄弟俩重归于好。

    当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时,在场群众和村干部纷纷说道:“我们做过两兄弟好多工作,就是做不通。还是开庭效果好!”

    今年以来,沈丘县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巡回审理,把法庭搬进千家万户,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审理为上门办案,使巡回审理成为司法便民的服务窗口;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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