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律问答

土地承包权受侵害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6-13 09:50:15


    问:我是内蒙古人,后来嫁到江苏省,但是户口一直留在出生地。出生地所在村以我已经出嫁为由,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我父母手中强行收回我名下的承包地,自留地等所有土地。后来屡次和村里交涉,要求其改正做法归还土地,都被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你在江苏尚未分到土地,老家承包不到期,则其收回你的地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承包经营权。

责任编辑:XQ    

文章出处:中国普法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45532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