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宴席为名演“双簧” 小饭店纷纷被“订餐” 作者:和忠 张浩 发布时间:2012-04-17 08:46:29
饭点不到,上门订餐的顾客就络绎不绝,相信这是所有经营者最愿意看到的现象。然而就有这样一伙骗子,他们正是利用经营都的这种心理,打着需要订餐的幌子,专门诈骗饭店购买高档烟酒的垫付钱。采用这种新型诈骗手法,他们在宁波、杭州、上海和许昌等地作案近17起,诈骗金额高达近10万元。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谢某、赵某、黄某均系四川农民。赵某、黄某均因诈骗罪被判过刑,二人先后于2011年2月和2010年9月出狱。出狱后的赵某和黄某在打工时与谢某相识,之后,三人跟别人学会了以订酒席为名专骗小饭馆的方法,并一致认为用这种办法“挣”钱比辛苦打工快。有了共同的想法,3人便结伙儿外出,伺机诈骗。他们每次诈骗的金额都会控制在万元以下,这样,即不容易引起小餐馆的怀疑,而且成功率也会高一些。
2011年8月份,3人开车来到许昌市区。他们专找小饭馆,并最终在市区许繁路上找到了某拉面馆。确定目标后,赵某冒充货运公司经理找到某拉面馆的老板陈某,说晚上要在该拉面馆里办两桌宴席,庆祝小孩满月,并拿出了一份菜单。平时生意清淡,看有大单生意,陈某当即同意。随后,赵某说饭店的酒品质太差,要求陈某和他一起去超市买些好酒回来,之后,赵某让冒充厨师的黄某留在拉面馆里帮厨师做饭,他则拿出1000元钱,和陈某一起外出购买烟酒和菜品。因为随身带的钱不多,赵某要求陈某先垫资。
征得陈某“同意”后,二人来到超市。期间,赵某专挑高档酒,而且一次要买6瓶,并让营业员去仓库拿货。此时,赵某接到其同伙黄某打来的催其赶快回去的电话。接到电话后,赵某告诉陈某,说客人已到,但他还要再挑选一些东西,并请其先给自己10000元钱。考虑到和赵某一起的谢某、黄某还在店里,陈某没有深想就把钱交给了赵某,然后在赵某的催促下急匆匆赶回了拉面馆。然而,回到店里后,陈某根本就没有看到谢、黄二人。再赶回超市时,发现黄某也找不着了,随后,就赶紧报了警。
落网后,据谢某等人交待,2011年2月份至2011年3月份,谢某伙同邓某等人以同样的手段在上海、杭州、宁波等地疯狂诈骗14次,骗得现金78100元。同年,8月份至9月份,谢某、赵某、黄某先后3次来许昌诈骗三家小饭店,骗得现金193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谢某、赵某和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餐饮行业的经营者,骗子一般会带另一人到餐厅做订餐状,然后编好理由骗饭店先垫付买烟或买酒钱。一般店主看到有“人质”在,容易放松警惕,认为有人在,不会有事,其实中了骗子金蝉脱壳之计。因此,经营活动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利益,要保持冷静,切实增强警惕性,提高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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