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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四举措彰显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2-04-05 15:00:25


  

    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沈丘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完善四项为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为民新举措带来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一是加强便民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改善“两室两厅”服务环境,继续树立“文明窗口”形象,按照“说话要和气、办事要认真、人民要满意”的要求接待当事人,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具亲和力、更显人性化的服务。以最好的精神风貌和服务质量,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及时、妥善解决每一位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人文关怀。时刻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扩大救助对象,简化救助程序,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依法采取减、缓、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一些法律知识较欠缺的群众,在最大限度内给予法律帮助,确保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

    三是深化巡回审判,减少群众诉累。对一些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将法庭开到当事人的家门口,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同时也减少了群众奔波之苦。特别是涉及土地及邻里纠纷案件,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还对广大群众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增强了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达到审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是坚持案件回访,做好判后释法工作。坚持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多方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有理有据地进行解释,及时稳控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dx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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