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沈丘法院为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审判职能作用,更好的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提升法院整体形象,从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基层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入手,要求法庭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思想、学习等方面情况;法庭负责人每季至少一次找工作人员谈心,加强思想教育和沟通交流。同时,还规定了法庭审判人员每年至少撰写两篇法学论文,提高法学理论素养。
二是聘请人大代表为法庭工作监督员,邀请代表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并适时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发挥法庭在宣传法制、教育群众方面的作用,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为所在地综合治理工作献计献策。
三是加强对辖区社会法庭、基层综治办以及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引导其主动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同时,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积极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努力完善法庭办公条件,设立接待文明窗口,悬挂便民小黑板,为诉讼当事人和信访群众提供便利,树立基层法庭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