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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法院四举措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2-03-14 08:52:58


      为了提高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切实转变司法工作作风,做到司法为民,沈丘法院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民事审判质量提升。

     一、积极改进审判作风。对审限内未结的案件统一建立台账,分析原因,逐案制定审理计划,限期结案。同时强化合议庭职能,确保案件每个阶段及环节的衔接性,需要庭上予以说明或告知的事项,合议庭人员应当庭告知,以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正确理解。

二、完善调解机制,拓宽调解范围。审判过程中延伸审判调解服务外延,提速规范调解工作。在积极推进“调解竞赛年”活动开展的同时,突出调解优先,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开展“调解能手”活动,把审理中调解履行率和巡回审判率作为考核指标,提高调解履行率。

    四、加强教育培训,狠抓案件质量。推行巡回审判机制,提高审判服务质量,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全力保证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得以及时实现;努力在狠抓质量、提高效率、讲究实效上下功夫。通过边学习、边实践、边认识、边教育,不断强化干警的质量效率效果意识。

五、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制作法律文书时,必须体现“五个公开”即:公开审判经过,公开诉辩意见,公开举证和质证,公开认证,尤其强调公开论理,将裁判文书重点放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充分体现出对证据的认证和法律适用全过程,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  )

责任编辑: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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