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薄了,容易懂了。"今天下午,听取两高报告后,代表委员们走出人民大会堂,纷纷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作出如此评价。
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报告语言风格朴素平实,文字简明扼要,以事实说话,用数据证实,尽可能使用了大众听得懂的语言,便于理解。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代表委员们普遍对报告中"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服判息诉率"、"近千名法官任职回避"等五方面内容印象极为深刻。
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新闻背景】2011年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瘦肉精"案,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的被告人刘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襄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报告摘要】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
【延伸解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代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不仅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的是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严重危害和影响,法院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体现了对人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的适用条件,为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惩处力度提供了条件。
千名法官调离审判岗位
【新闻背景】2009年年初,上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任职回避制度。2011年2月,最高法颁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向社会承诺一年内实现任职回避。
【报告摘要】各级法院共有995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了任职回避;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人员519人,同比下降33.7%。
【延伸解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代表:配偶、子女间一方为法官一方为律师共同参与诉讼,作为以公正为核心的法官,从制度层面很难取信于民,也很难确保司法公正。任职回避制度在法官和律师之间造了一堵防腐"隔离墙",从关键环节上遏制法官与律师暗中进行权钱交易。这对于消除群众对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担心也有积极的意义。
任职回避制度只是近年来法院推进廉政建设的一系列举措之一,另外还有"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十条纪律"等,有效保证了廉洁司法。
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新闻背景】去年以来,支持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成为从国务院到基层地方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作为小微型企业服务群体代表,于2011年12月获得"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
【报告摘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尽可能采取调解、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纠纷,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
【延伸解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代表:过去的一年,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的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普遍遇到困难,一些矛盾和问题在司法审判领域有了明显反映。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问题,最高法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各地法院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深化涉企诉讼服务方式,推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减少诉讼流转环节;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便捷高效地受理和处理涉企纠纷。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