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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聘侦探调查弟媳婚外情

发布时间:2012-03-07 09:25:53


    为了调查弟媳的婚外情,林女士找到了上海亨特侦探社咨询公司,对方声称所有雇员都是退伍军人,可为林女士提供弟媳与其他男子不正当关系的视频录像、录音和文字证据。为此,林女士向侦探社支付了服务费10800元。然而,事后侦探社却提出让林女士再出资购买高额调查侦听设备,并让其支付相关住宿餐饮等费用。林女士认为侦探社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要求退款遭到拒绝。

    问:林女士有权要求侦探公司退款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无效,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亨特侦探社与林女士签署跟踪调查他人的隐私协议,侵犯了他人隐私,该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侦探社私下接受林女士委托,调查他人隐私该范围协议显属无效,亨特侦探社应将收取林女士的上述钱款如数退回,法院据此作出了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徐茜茜    

文章出处: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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