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法院卞路口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力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再次以实际行动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原告李某支付相应价款购买了被告某资源公司生产的护坡连锁砖,后将砖块投入施工使用。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砖块存在质量问题,多次与被告公司联系维修未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张保华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与双方进行联系,被告称原告还有几千元尾款未支付,认为原告主张的赔偿过高,超出实际损失。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要求进行鉴定。为了能够圆满化解该案,张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前往现场勘查实际情况,确定质量问题砖块数量、损坏原因和损坏程度,让双方当事人对纠纷全貌也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深入了解后,张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平衡各方要求和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不再要求原告王某支付剩余货款,并且当场赔偿原告45000元损失,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卞路口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理念,将能动司法深刻践行到审判活动中,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市场秩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