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
“啥?”
“你说啥?”
“法院的开着警车上俺家找俺来了?”
好慌……
好慌……
好慌……
“我是不是要被判刑了”
有个老汉,在我们干警去村里找他时,有了以上的心理活动。
“老乡!甭慌,甭怕,也别跑……我们是来送文书的。”
1、什么是送达文书?
法院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把法律文书交给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种诉讼行为,是法院与被送达人之间信息沟通的过程。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主要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其中直接送达最为常见;留置送达主要用于拒收情况;委托送达主要借助其他法院力量;邮寄送达则是利用邮政等快递送达;转交送达则是针对特殊人群;公告送达是在其他方式无法实现时采用。其中最常见的送达方式就是直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直接前往受送达人的住所、工作场所或其他特定地点,将诉讼文书当面交给相关人员,并要求其签收,以完成送达程序。这种方式最为直接、明确,既能提高效率又能确保受送达人及时、确切地收到相关开庭传票法律文书。简言之,开车来找你,就是为了给你送法院文书。
2、为啥送给我?
一般来说,有人在法院起诉你,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会设法联系你,包括但不限于打电话、邮寄材料、去村委会调查、以及开车来找你……
3、我接了会不会被判刑、被罚款、被拘留、被……
不会,不会,收到传票等法律文书可不是你想的那么严重。法院的传票是通知当事人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参与诉讼的凭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传票中将明确记载案号、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以及开庭时的注意事项。传票是一种出庭的预先通知,也就是提前告诉你,何时何地有关于你的一场官司,请在指定时间到庭。
作为被告,要仔细查看法院文书,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及起诉状,针对原告的诉请,依旧可以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请尽快收集并准备应诉材料,一定要积极应对,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4、那我该咋办?我能不能不配合?
要配合,积极配合。一定要配合法院工作人员,签署送达回证,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然后仔细阅读案件材料,积极应诉。
不配合?三思,不可取!无论采取极端方式对抗,拒收法院传票完全不可取。拒绝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是一种不理智且可能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尽量避免,拒收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可能会被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比如可能无法行使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这对自身的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是极为不利的;法院可能会依法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庭陈述和申辩,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其不利。
法院的送达工作是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要觉得无所谓!躲,不能解决问题。积极配合,积极应诉,不仅是守法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5、后面你别来了,行不?
中,完全可以,老乡,提供好你本人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我们后续可以直接将文书发送到您手机上,您直接查看就好了。
为了将文书顺利送到您的手上,我们跋山涉水、我们奔赴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