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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调解离婚案 好聚好散不结怨

  发布时间:2024-06-11 17:06:39


当感情不复存在,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桩好事。近日,沈丘法院卞路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经了解,原告巴某与被告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儿子。结婚初期,两人感情尚可,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经常发生矛盾。2019年两人开始分居,其间巴某先后向法院提起两次离婚诉讼。

巴某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后,卞路口法庭庭长张晓莉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考虑到双方积怨已深,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张法官邀请当地村委会人员一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虽然张法官和村委会一再希望促成双方和好,但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只是对儿子的抚养问题各执己见,工作重心便转移为促成双方好聚好散。张法官通过耐心细致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巴某同意儿子由孙某抚养,并愿意一次性支付儿子18周岁前的抚养费共计700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巴某当庭履行完毕,双方好聚好散,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沈丘法院卞路口人民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方式的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加大家事案件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实现法理、事理、情理的有机融合,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周慧慧 马子惠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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