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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 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11 20:14:0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发挥优秀人民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511日上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俊荣带领项城市法院、郸城县法院观摩人员到沈丘法院付井人民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观摩、调研和指导活动,沈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睿,付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占伟陪同。


观摩团一行参观了付井人民法庭的安保设施、立案接待窗口、调解室、审判法庭、党建活动室、办公室、餐厅等场所,随后共同观看了沈丘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汇报片,了解付井人民法庭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刚介绍了付井人民法庭基本情况和开展诉源治理、完善立体化解纷网络、推进“枫桥经验”基层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杨睿表示沈丘法院将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将“枫桥经验”贯穿于主责主业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引领示范作用,加快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实践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面形成“比学赶超”生动局面和浓厚氛围。

 

刘俊荣副院长充分肯定了付井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院党组要定期听取人民法庭工作汇报,指导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做到人财物向法庭倾斜,将优秀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优先充实到人民法庭选齐配强法庭庭长,对具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干警,在入额遴选、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二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人民法庭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联动,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多发案件提出合理化司法建议。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切实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灵活运用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治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无缝对接“三联三化”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三是要切实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切实强化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注重总结经验,打造亮点、广泛宣传,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司法公信力;四是要不断加强人民法庭的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法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下一步,沈丘法院付井人民法庭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立足本职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把人民法庭工作向前推进。

责任编辑:周慧慧 马子惠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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