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婚约财产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5-07 17:18:47


近日,沈丘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受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023年,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后双方按农村传统习俗订立婚约关系,李某向王某给付近三十万元的彩礼。订婚后不久,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办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证),开始同居生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矛盾,王某离家出走。双方就解除婚约关系、彩礼处置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款。

老城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庭长黄国平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进行背对背调解,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以“劝、谈、说、教”的调解模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经黄庭长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向李某退还了彩礼款200000元。至此,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沈丘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法治保障职能,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恋观,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责任编辑:周慧慧 马子惠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089847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