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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彩礼起纠纷 调解息诉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4-04-22 17:27:45


近日,沈丘法院刘庄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因工作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双方按照当地习俗订立了婚约,原告向被告给付了彩礼并购买了首饰。后因双方异地,沟通渐少,结婚意愿逐渐减弱,故约定解除婚约。被告同意将彩礼全数返还,但对“三金”(即首饰)问题未能与原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张某将被告李某诉至法庭。

因案件标的不大,大额彩礼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展卡在细枝末节之上,为推进矛盾纠纷尽快化解,防止衍生矛盾,张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开展调解,详细阐释了关于“彩礼”的包涵范围,经过不懈努力,终打开当事人心结,原、被告一通暖心电话沟通,双方好聚好散,被告当场返还“三金”,该起矛盾纠纷得到顺利化解。


近年来,刘庄店人民法庭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就地化解矛盾”理念融入每一起案件,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理念贯穿每一起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周慧慧 马子惠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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