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司法的公正。“执行工作,不仅仅是彰显司法权威,更是人民群众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后希望,咱们的使命光荣着呢!”付庆华同志常常自豪的说。
正是凭着这样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执行工作用心尽责,把“人民满意”当做工作的目标追求,为群众办了一件又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2013年荣获县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4年被上级法院授予“文明执法干警”称号,2015年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宗旨和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5年以来多次被上级法院和本院评为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年近40的他中等身材,宽厚的肩膀,微红的脸庞,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让他对案件看得更透彻。付庆华同志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始终坚持业务知识学习不放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司法理念,把执行工作当成挥洒青春和才华的平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获得了当事人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付庆华同志工作中,一方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行的案件中做到有法必依。另一方面努力提高案件办结效率,在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尽力缩短执结的时间。并且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和“能调则调、当执则执、调执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执行方式,执行和解率每年均有有较大辐度的上升,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问起他的“执行秘籍”,他神秘的笑笑地回答:“干执行,要的就是一个勤快劲儿。脑勤、嘴勤、腿勤缺一不可,要想尽办法把法律、道理、人情讲透,被执行人能接受,案件就好执行了。”
在执行吴某某与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侵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吴某某在审理环节就开始多次进京、赴省、到市进行非访,社会影响不小,付庆华同志承办此案后,认真研究了卷宗,在肯定申请人维权理由正当合法的同时,一方面与申请人促膝长谈,争取吴某某的理解,并对其采取非正常维权手段的做法进行了批评,另一方面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晓之以理,喻之与法,经过不懈的努力,13天,行程数千里,吴某某拿到了15万执行款,当事人感激的送来了锦旗,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也化解了一起长达几年的信访积案,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不分昼夜,不论风雨。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他真正做到了“立案快、出动快、调查快、处置快”,努力实现高效、集约、科学执行,特别是一些民生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期待的心情、焦灼的表情常使付庆华都感同身受,每一个案件都牵动着他的心。
付庆华负责执行一起支付抚养费的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某系公安干警,一直以无钱为由迟迟不予支付判决的抚养费,而原告张某的父母气愤不过,经常到李某某的单位吵闹,双方矛盾十分尖锐。付庆华在接手该案后,分别与双方进行了接触,但是李某某的抵触情绪很大,为了为避免矛盾激化,付庆华一边安抚原告张某及其家人的情绪,表明法院坚决执行到位的态度,一边多次找到李某某协商执行事宜,并和李某某的领导进行了沟通,共同做李某某的工作,讲张某带孩子的难处、讲法律规定,同时帮其分析和解执行的好处。一趟不行,第二天再来,见不到人,便通过电话联系,最终通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李某某理解了法院的工作,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分批支付11万余元的抚养费用。
如果有人问付庆华同志最想干什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想休息”。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为了维护法律的最后一道底线,为了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带领着执行干警不分白天黑夜地忙碌着,五加二、白加黑已经成为常态。最熬人的一次是从凌晨五点开始执行,一直到忙到第二天凌晨将卷宗整理完毕才结束,然而等到时间点,又是一天新的工作。
付庆华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能正确对待自己,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进入法院工作10多年来,从没有利用执行案件之机接受当事人馈赠的邀请,表现了一个人民法官的凛然正气。尽管取得了这些成绩,但他总是谦虚的说:“荣誉只是代表了过去,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