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莉,女,198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文化。自2002年进入沈丘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一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刑事速裁团队、纸店人民法庭、洪山人民法庭、卞路口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法庭副庭长等职务。
该同志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多年来,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用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该同志牢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审判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工作思路清晰,责任心强,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在全院名列前茅。该同志在扶贫、下基层等工作中,能够服从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到身下基层、心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精抓实干,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扎实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大家的肯定。
该同志为人热情,团结、关心同志,为人坦诚、正派,遇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能与其他同志处理好关系。该同志自律性较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到务实清廉,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无不良嗜好。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身作则,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做到清正廉洁办案,维护司法权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凭借卓越的工作成绩,张晓莉同志多次受到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和法院表彰。2010年度被评为县政法先进工作者,2015年荣获县“三八红旗手”称号、2016年周口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荣获市优秀法官称号2022年荣获“最美沈丘人荣誉称号”,2018年-2023年期间多次获得月度、季度、年度办案标兵、市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