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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主任韩菲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2-10-27 16:40:19




韩菲,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沈丘县人民法院刑事庭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范营法庭庭长、老城法庭庭长,现任综合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七五”普法活动开展伊始,就参与到沈丘法院普法依法治理事务性工作中,2018年荣获市级“个人三等功”、2020年荣获市级“先进个人”,2021年7月荣获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以严谨、踏实、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一、始终严守正确的政治方向

该同志热爱普法工作,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始终坚持带头遵法守法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是一名普法骨干,他深知自己一举一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所以,他坚持不断地学习最新法律知识和普法政策,掌握普法工作的关键,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工作中率先垂范,发挥着一名担当普法重责的政法人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参加学法、普法活动中,积极主动,不计得失,用自己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实际行动影响周围的同志,深刻履行人民法院普法职能。

三、始终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深刻组织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七五”普法关键,深入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是围绕民生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加强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

三是持续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特殊节点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以“法治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干警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学校、企业、农村,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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