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卞路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一笑泯恩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耿某2023年初经相亲相识,了解之后确立恋爱关系,为缔结婚姻,原告王某便委托媒人上门与被告耿某商量婚约事宜,给付彩礼188000元、首饰“七金”以及相应礼品等。在相处过程中,双方因为产生矛盾未能缔结婚姻,遂分手。由于彩礼返还未能协商一致,王某便起诉至法院要求耿某一家返还彩礼。
卞路口人民法庭张晓莉法官接到案件之后,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本案原告王某与被告耿某都是年轻人,以后还要有各自的新生活,如果此次纠纷处理不妥,将会影响到二人以后的生活和发展。张法官多次和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于理,充分将“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理念贯穿其中,力求从根本解决矛盾。在张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现场,被告当庭退还了原告王某彩礼188000元和首饰“七金”,该案以调解结案。

该案成功调解、当场履行,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多途径寻求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避免了启动执行程序的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实事”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