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原告王孟博与被告沈丘县蓝丝带母婴护理中心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6:30:26


沈丘县蓝丝带母婴护理中心住所地:沈丘县东城皇家花园门面1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624MA9K5A4P6F):

本院受理原告王孟博与被告沈丘县蓝丝带母婴护理中心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4民初60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44961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