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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12-11 16:02:02


为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沈丘县人民法院范营人民法庭牢固树立执源治理理念,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范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款当庭履行完毕,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原告王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在沈丘县莲池镇街上,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董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被告董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双方协商无果,原告王某某无奈将董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4266元。

案件受理后,为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李泽峰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法析理、阐明利害,通过一遍又一遍的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董某某当庭向原告王某某支付赔偿款2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范营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做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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