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堂:
本院受理任水香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沈丘县槐店回族镇镇恒瑞商业街A24号房产。本院依法委托济源市正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14.49万元。估价报告编号:济正信评字2023第107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该评估报告书及拍卖裁定书、拍卖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采取网络拍卖的方式,在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相关事宜请登录淘宝网(http://sf.taobao.com/)查阅,并不在公告通知拍卖其他事宜,直至拍卖或变卖结束。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承办人:朱洪华
联系电话:0394-528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