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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林秀清诉王卫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1:22:42


王卫生(公民身份证号:41272********,住沈丘县石槽集乡东寨行政村东寨村369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秀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4民初50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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