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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沈丘县宏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17:12:24


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丘县宏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沈丘县宏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水泥、大沙货款57246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1年5月18日起按照LPR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至);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被告户籍地)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

王法官:03945288523    176*****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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