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秋燕诉赵乾坤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7:36:59
赵乾坤(公民身份证号:41272********,住沈丘县邢庄镇八里湾行政村八里湾184号):
本院受理原告李秋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8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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