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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 被告李朝阳信用卡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5:00:16


李朝阳(住沈丘县槐店回族镇环城路 0111):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 被告李朝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判今:1、 判令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共计人民币 34305.23 元,其中本金 19858.4元、利息7748.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 4198.96元;分期付款手续费 2442.97 元,其他手续费 56 元。(利息反逾期还款违约金 等费用晢计算至 2023 年4月23日,次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有关借款逾期规定计算);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 本院定于2023年12 月12 日下午15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2023年10月25日

主办法官:赵欣

电话:186*****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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