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孟博诉被告沈丘县蓝丝带母婴护理中心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4 11:07:58
沈丘县蓝丝带母婴护理中心(住所地:沈丘县东城皇家花园门面1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624MA9K5A4P6F):
本院受理原告王孟博诉被告沈丘县蓝丝带母婴护理中心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预存款679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