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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苗林霞诉郭东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10-23 10:34:30




郭东阳:

本院受理原告苗林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24民初5015号。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05807元及违约金(以105807元为基数,违约金利率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投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5月24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本公告采用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辦期间截至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本案定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八时三十分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联系人王法官:186*****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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