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沈丘法院五项措施扎实推进“调节竞赛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2-02-20 15:00:36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法院“审判管理深化年、调解竞赛年”活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沈丘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更新理念,深化调解意识。一是牢固树立“调解优先”司法理念。重视调解,把调解作为案件的首要结案方式,确立调解是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审判的理念。二是继续深化“四个一”办案理念,深化调解意识,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工作,不但要“案结”,更要“事了”,不断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调解竞赛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机制,建立了调解竞赛奖励机制,奖优罚劣,把调解工作作为绩效考核内容。

三、依法调解,把握调解原则。一是严格贯彻落实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自愿、合法、中立、公开、效率、便民”的原则,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二是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进一步提高调解率。

四、创新思维,提高调解技能。一是把握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找准争议焦点,将法、理、情有机结合,因案施策。二是采取案例引导、法律解释、调判利弊对比等方法,准确把脉当事人心理,以亲情、友情、社会道德引导当事人,促成调解。三是善用调解语言,利用热心、耐心、细心、公心、关心,打好语言攻心战。四是因人而宜,因案制宜,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五、加强宣传,营造调解氛围。一是加大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调解竞赛年活动的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调解竞赛年活动的效果。二是通过比调解艺术、比调解效果、比调解率,评选先进,树立典型,倡导调解,营造主动调解和自觉调解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徐茜茜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46254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