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耀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3MA9GA2F385):
本院受理叶照付与被告湖北缘凌聚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文广、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信阳耀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豫1624民初1255号民事判决书。即一、被告石文广、湖北缘凌聚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叶照付工程款1603089.9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部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4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叶照付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王法官 0394-528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