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沈丘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案是一件保证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5月,案外人刘某向迟某某借款12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被告范某某自愿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经迟某某多次催要,刘某及范某某均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迟某某遂以保证合同纠纷将范某某诉至沈丘法院。经沈丘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范某某支付原告迟某某本金及利息等共计1344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范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迟某某遂向沈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付庆华依法向被执行人范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快速对范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存在部分存款。随即,对其银行卡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在确定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成功冻结后,付法官与被执行人范某某进行电话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告知被执行人目前冻结银行账户是强制执行措施的开始,若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会面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后果。范某某听后十分惧怕,表示会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被执行人范某某主动联系付法官当场全部履行判决义务,并于当天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至此,该保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供稿人:龚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