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孙姓男士来到沈丘法院立案庭,诉说沈丘县槐店回族镇的一名李姓女士欠其货款45000元,孙某经向李某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经了解得知,原告孙某某系安徽省怀远县人,被告李某某系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人。2019年间,被告从原告处拉了一车花纸,费用45000元,被告一直不肯支付,老是找各种借口推脱,后来直接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态度很是恶劣,现原告急需用钱,想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权利。但是孙某身处安徽省怀远县,因故无法亲自来到沈丘法院开庭。当工作人员向他告知无需亲自到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并通过视频开庭时,他很是惊讶,连连说:“你们真是帮了我大忙了,真是太感谢你们啦!”
第二天工作人员就看到了孙某某的网上立案,并审核通过随即分配案件承办人。承办法官通过诉状中的信息找到了被告李某,向她释法明理,促使被告积极应诉解决纠纷。第三天原告就与承办人联系,称被告已向其偿还了部分货款,并就剩余货款的还款期限与被告达成一致,现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在获得准予撤诉后,原告在电话中说“公平正义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眼前”。
自从网上立案实行以来,沈丘县人民法院做到了即时立案、即时调解。目前,沈丘县人民法院已经走上了“立案便捷化、审理执行快速”的道路,力争打造一个更加便民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