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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贾飞诉毛联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11:03:19


毛联盟:

   本院受理原告贾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24民初291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你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贾飞借款本金105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500元为基数从2023年5月12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计算)承担案件受理费63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毛联盟户籍所在地。)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

李法官:0394-5288056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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