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彦迁:
本院受理原告李华礼诉孙彦迁、杨艳玲、孙保良婚约彩礼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李华礼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返还彩礼157501元,并向原告返还金戒指、金耳环、金吊坠和一部苹果14pro128G手机。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8时45分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六月一日
张贴地点:沈丘县人民法院内网及公告栏、周口市沈丘县范营乡八里棚行政村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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