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秀真与岳万全、赵合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10:11:51
岳万全(住沈丘县老城镇岳庄行政村秦湾村)、赵合(住沈丘县邢庄镇赵老家行政村赵老家村):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真与岳万全、赵合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8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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