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改革与被告赵荣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1:11:56
赵荣花(41272********):
本院受理原告陈改革与被告赵荣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4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即被告赵荣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陈改革支付人民币20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394--5288180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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