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近日,沈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峰带领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顺利执结4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20万元。
案件一

2022年6月,原告张某给被告李某、张某某在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摔伤。判决生效后,判决被告李某、张某某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13万余元,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判决被告张某某一直未偿还,人也没有了踪影。执行法官郭法官经过多方努力查找,最终确定张某某现藏身于沈丘县某某乡,郭法官当即带领执行干警赶赴张某某藏身处,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拘传到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李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5万元。
案件二
2022年5月30日,原告孙某与被告邓某婚姻家庭纠纷,原告孙某沈丘法院提起诉讼,判决邓某支付抚养费8.1万,后邓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也失去联系。孙某遂申请执行。申请人孙某及执行干警一直多方努力查找邓某下落未果。近日,执行法官郭法官接到线报,确定邓某已经回到了家中。郭法官遂带领执行干警来到邓某家,经调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40000元执行款,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三
当事人刘某与王某、高某因借款纠纷产生诉讼,经沈丘法院判决王某、高某向原告刘某支付欠款203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郭法官多次上门查找,始终不见被执行人踪迹,在这次执行行动中,原告刘某积极提供被告行踪,最终在某某砖厂将其找到,执行干警成功将其拘传到法院。经过郭法官与被执行人王某、高某的耐心沟通,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到位5万元,并达成和解协议,余款分批分期履行。
案件四
2022年3月,被告徐某以用钱为由向原告张某借款,被告系原告的顾客,经原告张某多次催要,被告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延偿还,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原告无奈提起诉讼,2022年8月,判决被告徐某偿还原告张某欠款,多次联系被告无果,徐某遂申请执行,近日,执行法官郭法官接到线报,确定被告徐某现在已回到家中,郭法官立刻赶往,对其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晓以利害,被执行人徐某当场将欠款一次性偿还完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沈丘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