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鲁新亮诉被告柴子中、柴孟鑫、卢长利、魏帅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08:30:15
卢长利(公民身份证号:41272********,住沈丘县纸店镇卢寨行政村卢腰庄344号)、魏帅帅(公民身份证号:41272********,住沈丘县周营镇周营行政村周营村349号):
本院受理原告鲁新亮诉被告柴子中、柴孟鑫、卢长利、魏帅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豫北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三年二月八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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