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凤云诉被告牛尚云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09:39:47
牛尚云(公民身份证号:41272********,住沈丘县付井镇玉帝庙行政村玉帝庙村036号):
本院受理原告李凤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三年二月二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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