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法院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维护经济社会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采取五项措施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法治环境。
一是围绕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以“平安沈丘”建设为载体,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健全信访机制,强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强力推进审判工作“阳光化”进程,强化审判管理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司法的指引功能。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完善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
四是着力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理论培训并重,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着力点,多形式、多途径、多措施,培养干警思想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司法上为了群众的意识。
五是坚持为民司法,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深入实践“四个一”办案理念,继续完善“两室两厅”服务窗口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司法救助联合机制,营造勤廉高效、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