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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丨务工致伤索赔偿 高效执行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2-11-30 17:24:27


    11月30日申请执行人马某明来到沈丘法院将一面写着“公平正义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执行人员和法院全体干警的感激之情。“送这面锦旗,就是要表达一下我的感谢,没想到我的案子这么快就办完了,你们工作效率真高!”马某明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连称赞。

    2020年河南金某建筑公司与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县医院家属楼改造工程”承揽合同,合同签订后马某涛又从河南金某建筑公司承包了该工程的部分工程项目,马某涛雇佣马某明从事外墙作业施工工作。2022年1月14日,原告马某明在外墙作业期间从高处跌落造成身体多部位骨折、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涛应赔偿马某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7万余元,被告河南金某建筑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马某明立即向沈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案件为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就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被执行人河南金某建筑公司对马某明的现状及自己应负担的法律义务表示理解和认可,并一次性交清了7万余元执行款,有效保障了马某明的后续治疗与康复,至此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人马某明为了向刘烽法官表示感谢,才有了开头那暖心一幕。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公正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本次采用现金发放方式是对省高院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市中院开展“冬季执行会战”活动精神的积极响应,同时对全社会共同关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着积极推动和宣传作用,对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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