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1624执恢684号
吴工厂(41272********):
本院执行的赵春荣申请执行你抚养、扶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4执恢6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三日内,请自动履行(2006)沈民初字第1495号民事判决书(2015)沈民初字第1495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限你公告期满之日五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之前一年的财产状况。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