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涉法诉求反映渠道,现特向社会公告,沈丘县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如有涉法诉求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我院反映诉求:
一、电话方式:
可通过拨打我院电话反映诉求,电话号码:0394-5288209;热线电话:12368。
二、邮寄方式:
将身份证明材料、诉求说明材料,如有涉及法律文书的一并邮寄到沈丘县人民法院督查室(收),邮寄地址:沈丘县兆丰大道与阳光路交叉口。
三、现场办理:
可直接到沈丘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