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人民法庭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使“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让人民群众真切地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近日,付井人民法庭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付井人民法庭代志军法官决定联合司法所进行调解,以求妥善处理纠纷。
原告刘某侠与被告马某邦结婚20多年,育有三个子女均已成年,双方文化程度不高,结婚多年未能相互扶持,在子女成年后常年分居,最初的美好婚姻变成了双方的累赘和负担,原告为此来到法庭要求解除与被告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本着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初衷,代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原被告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开导,并告诉他们婚姻不易,不能轻易放弃多年以来的夫妻情分,并就婚姻解除问题再三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最终,原、被告双方深思熟虑之后,依然决定和平解除这段充满波折的婚姻,在代法官的支持下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圆满解决得益于法庭与司法所之间的相互协助,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开展以来,付井人民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尤其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上,坚持从双方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