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华伟(住沈丘县李老庄乡梁庄行政村梁庄):
本院受理的原告贾志成诉被告梁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贾志成要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本金,从2010年4月19日起开始,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本院定于 2022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主办法官:赵欣
电话: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