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荣欣织品有服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口泰暠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沈丘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豫1624民初3238号民事判决,一、解除原告周口泰暠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沈丘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20日签订的《空压机租赁合同》,被告沈丘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周口泰暠商贸有限公司斯可络SCRGOEPM 型号的变频空压机一台;二、被告沈丘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口泰暠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10640元,违约金50000 元。本案受理费 3428元,由被告沈丘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办法官: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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