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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并重 法官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2-07-28 17:22:09


    7月27日上午,沈丘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12月经沈丘人民法院调解,由张某在指定期限内,一次性向王某偿还借款90000元。偿还时间到期后,被告刘某一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王某遂向沈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郭峰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起初被执行人不以为然,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强制措施。经过执行法官郭峰对被执行人从情、理、法各个方面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于7月27日将现金带到法院交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王某在领款条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连声感谢道:“法律是公正的,感谢沈丘法院,感谢郭峰法官!”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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