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法院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不辞辛苦,奔赴执行现场,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7月17日(星期日)下午2时许,沈丘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宝生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超电话,他在电话里焦急地说:“王法官,你好,我发现姚某伟行踪了,请你们尽快过来”。
申请执行人李某超与被执行人姚某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人借款330000元。判决生效后姚某伟还款130000元后余下部分拒绝履行,李某超无奈之下向沈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对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也没有回应,多次深入被执行人所在地,被执行人姚某伟玩起了“躲猫猫”。正当案件一度陷入瓶颈的时候,申请人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被执行人行踪,王法官与法警杨宁宁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将姚某伟从家中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告诉姚某伟其行为已构成拒执罪,如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依法以涉嫌构成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姚某伟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当,并当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200000元余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在这个平凡而又特殊的周末,执行干警牺牲休息时间,奔跑在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权威的道路上,这是沈丘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写照,更是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