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法院范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生猪代养纠纷,既保护了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
案情回顾:原、被告签订委托养猪合同,当养殖的猪达标可出栏时由公司负责回收。现生猪该出栏了,被告由于担心原告不支付养猪费用不让原告拉猪,现生猪每天都有死亡,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养猪合同,要求被告返还生猪并承担违约责任。范营法庭庭长李泽峰接手案件后,意识到该案涉及鲜活物品,若不及时处理不仅会产生相应的养殖费用,还要承担猪可能死亡的风险,损失会进一步扩大。考虑到该案件情况特殊,范营法庭全庭干警迅速行动,及时通知原、被告到庭,向双方明确“忌拖延、速解决”的调解基调。
经过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拿出一套双方满意且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即原告提供700000元保证金,存入法院账户用以解决被告之忧,被告协助原告将饲养在栏的现有生猪463头由原告拉走。原、被告均向李庭长表示感谢:“要不是李庭长调解,我们的损失只会越来越大,李庭长真是我们人民的好法官。”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作为汇聚新力量,范营法庭将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矛盾纠纷处理在法庭,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