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法院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沈丘法院付井法庭当庭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并指导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
6月27日上午9时许,双方当事人来到审判庭。最初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比较大,不愿意调解,后来,主审法官代法官积极安慰当事人的情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原、被告的情绪也逐渐好转起来,渐渐的有了愿意和解的想法。代法官准确把握调解时机,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代法官的指导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事后,双方均对法官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耐心的工作态度予以称赞。
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来,付井法庭积极行动,每一名干警都恪尽职守,忠诚履职,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最大可能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法院干警的担当。